商標注冊是獲得商標專用權的法定程序。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對其商品或者服務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申請商標注冊。經核準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商標專用權以核定注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務為限。注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要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需要申請商標注冊,未經核準注冊的不得在市場銷售。商標注冊是商標使用人取得商標專用權的前提和條件,只有經核準注冊的商標,才受法律保護。商標注冊原則是確定商標專用權的基本準則,不同的注冊原則的選擇,是各國立法者在這一個問題中對法律的確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關系進行權衡的結果。
商標查詢(2天內)-申請文件準備(3天內)-提交申請(2天內)-繳納商標注冊費用-商標形式審查(1個月)-下發商標受理通知書-商標實質審查(12個月)-商標公告(3個月)-頒發商標證書。
好處:
便于消費者認牌購物。
商標注冊人擁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通過商標注冊,可以創立品牌,搶先占領市場。
商標是一種無形資產,可對其價值進行評估。
商標可以通過轉讓,許可給他人使用,或質押來轉換實現其價值。
商標還是辦理質檢、衛檢、條碼等條件。
地方各級工商局通過對商標的管理來監督商品和服務的質量。